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张晓松、杜宇)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开展一个多月来,主要大众传播媒体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严重违法医药广告数量明显减少,但老年类、文摘类报纸和广播电视报上刊载的医药广告违法问题依然突出。这是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了解到的。
今年4月,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据工商总局广告司负责人介绍,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行动,广告主及广告媒体自律责任意识提升,主要大众传播媒体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严重违法医药广告数量明显减少。
据工商总局5月广告监测抽查数据显示,36个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卫视频道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个百分点,36份省会城市晚报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个百分点,省会城市都市类报纸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7个百分点。
但个别省级电视台地面频道和省级广播电台的频率、部分地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以及医药类互联网站仍在发布一些违法医药广告,特别是老年类、文摘类报纸和广播电视报上刊载的医药广告违法问题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筛选一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督促各地严肃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采取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等形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严厉惩治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信息的违法主体;对未严格执行审查规定导致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的媒体,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联合开展督查行动,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对典型违法医药广告的曝光力度,揭露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欺骗手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