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公布十个严重违法广告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3-9-11 阅读:906

图表:工商总局公布十个严重违法广告 新华社记者 冯琦 编制

  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5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23日对监测抽查发现的十个严重违法广告向社会公告。

  这十个严重违法广告是:

  ——四川崇州泽民中医院类风湿专科门诊医疗广告。该广告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宣传治愈率、有效率,误导患者。发布媒体:文摘周报(四川)。

  ——上海临潼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治愈率、有效率,并利用患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发布媒体:新参考文摘报(江西)。

  ——藏羚十五味乳鹏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甘南佛阁藏药有限公司)。该广告为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三湘都市报(湖南)。

  ——双姜胃痛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或证,并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张家口新闻综合频道(1)(河北)。

  ——敬修堂补肾填精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生活文摘报(山西)。

  ——芪龙通络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该广告为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发布媒体:大家文摘报(湖北)。

  ——艾德布兰(海斯莱福牌艾德布兰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上海海斯莱福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该广告宣传食品治疗作用,并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作证明。发布媒体:书报文摘(天津)。

  ——美国NA奥复康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以专题节目形式发布,宣传食品治疗作用,并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白银新闻综合频道(甘肃)。

  ——鸡尾普洱大肚子茶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北京中博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该广告宣传食品治疗作用,并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广告的网站网址:http://jf.fxmp8.com/?ccid=fhxf(京ICP备12029388号-1);提供链接网站:腾讯网,链接文字:“大肚子喝茶—减肥减肚腩。”

  ——萃能牌蓝荷大肚减肥茶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广告宣传食品治疗作用,并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广告的网站网址http://www.reelong.net/?code=7001(京ICP备10024691-1);提供链接网站:凤凰网,链接文字:“男人减掉大肚子有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