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向违法虚假医疗广告“亮剑”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3-9-11 阅读:858

  现如今,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宣传比比皆是,这些夸大其疗效、甚至狂轰滥炸、强行灌输给患者的广告,经常使患者被“洗脑”后上当受骗,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病急乱投医”的患者更是雪上加霜。

  今年3月,浙江省工商局联合卫生厅、药监局,重点打击上述四类虚假违法广告,严打严查、公开曝光。

  行动开展3个月以来,省工商局监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64.29万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37万条次,广告违法率2.13%,查处四类广告违法案件207件,有力惩处了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件,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创建监管“千里眼”

  浙江是全国广告业的发展高地,广告业已成为该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据了解,2012年浙江广告经营额达316亿元,占全省GDP的0.98%,广告经营额比2005年增长了2.3倍。而正是各级工商部门通过一手抓广告监管,一手抓广告业帮扶,才助推了浙江广告产业实现了飞跃。

  浙江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徐建明介绍说,2008年起,浙江广告监测范围就已延伸到地市级媒体,并于去年在全省66个县市区工商局安装了监测系统,打造全覆盖监测网络。

  “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就是对广告监管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将地区分散监测转化为省局集中统一监测,这是国内首个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集中监测系统。”徐建明说。

  据介绍,2012年浙江省工商局监测各类广告共1700万条次,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发现违法广告近8万条次,广告违法率仅0.47%,创下了自1998年开展广告监测以来的最低纪录。

  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2012年全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占到了全部违法广告的49.73%。”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雪林告诉记者,医药领域的违法广告仍很猖獗。

  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徐润龙说,整治行动发挥部门协作优势,严打严查、公开曝光,始终把这四类广告进行高压监管。3月25日,浙江省曝光了10个涉及医疗药械保健食品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性案例,以警示消费者、商家、广告发布和经营单位。

  “全省通过行政约谈、行政规劝、行政告诫、网站提示等途径,指导媒体单位、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健全制度,加强审查,落实责任。”徐建明介绍说,去年浙江省通过行政指导,21680则问题广告得到及时整改。

  据了解,在今年的专项整治中,浙江省将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停止违法广告责任主体的部分或全部广告业务;对发布虚假广告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长效机制,全程监管

  记者在浙江各地市采访了解到,如今虚假广告监督正从“单打独斗”变为“全民监督”,监管方式更是“招数不断”,一套长效治理机制正在形成。

  杭州市工商局淳安分局建立了医药保健食品广告企业的信用监管制度,依据守法、诚信经营情况,将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实施分类绿色监管和重点黑名单监管;湖州市工商局南浔分局依托街头“找”、网上“搜”与店里“查”等方式拉网巡查,全面覆盖,实时监管医疗广告,针对违法广告行为还建立了“执法、回访、教育”的全程监管格局。

  为完善广告审查制度,浙江专门出台办法细化规范广告审查行为,在全省建立起审查员队伍,通过推荐、培训、考试挑选近千名审查员履行媒体广告主自我监管的职责,使监管关口前移,有力提升了新闻媒体单位的自律。

  杭州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黄文富告诉记者,杭州有了“三看、三抓”的经验,即看审查制度的执行,看广告监测的信用指数,看社会的评价;抓事前指导,抓事中动态监管,抓事后处罚规范。

  “广告监督关键在于坚持打防并重和标本兼治,以及形成长效的治理机制,接下来浙江将定期通报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公开曝光,消除或减少违法广告对公众的误导。”张雪林说。(本报通讯员 朱海洋 本报记者 严红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