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虚假医疗广告要常抓不懈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3-9-14 阅读:1581

由国家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等8部委联合开展的打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从4月下旬开启。3个月来,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进行了严厉的“拖网式”打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由8部委组成的5个联合督查组,已经深入浙江、安徽、黑龙江等11个省区市,对各地区开展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和总结。
    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地区各部门联合行动,出实招见实效,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浙江省在全省66个县市区工商局安装监测系统,打造全覆盖监测网络,指导医药广告各主体健全制度、加强审查,落实责任。辽宁省对省内主要媒体医疗广告开展严格的月度监测,并通过网站及时公布违规医疗广告信息和处罚情况。上海市建立了全市医药广告监管专家库,同时,加强医药行业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向社会公示医药行业广告信用评价指数。
    各地频出重拳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在广西,散发虚假医疗广告现象消失了;在山西,全省各级广播电视上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全部停播;在广东,涉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违法广告发布明显减少,6月份广州受理的申诉举报数量比5月份下降了53%。专项整治行动不仅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还吸引群众主动参与。
    经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受到重大打击,群众寻医问药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我们一定要继续保持打击力度,警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以更新更隐蔽的形式,改头换面来继续危害人民群众。尤其是对于更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的中医药违法虚假广告宣传,要仔细辨别,严格监管;对于网络的违法虚假医疗广告,要联合多省多部门力量,加大集中清理和整治的力度。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经验、吸取其中的教训,巩固已有成果,将打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长期化、制度化,积极推进《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为打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建章立制,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安全的寻医问药环境,推进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