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日前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平台监测情况,召开了省内部分媒体单位广告发布行为行政约谈会。会议通报了9月监测发现的媒体发布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情况,指出了有关媒体单位广告发布中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广告发布及监管形势,对媒体单位广告审查发布及相关市工商部门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9月1日新《广告法》施行以来,山东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媒体单位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广告法》,全省广告发布情况总体向好,但局部地区、个别媒体仍在发布严重违法广告。被约谈媒体单位在新《广告法》施行后违法率偏高,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会议要求被约谈媒体单位严格依法审查广告,严格按照新《广告法》的标准梳理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监管执法,对当前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切实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会议同时要求相关市工商部门严格执法,落实约谈会议决定,对此次通报的违法广告立即依据新《广告法》立案查处。
山东省工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济南、泰安、临沂、德州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山东居家购物频道、山东体育频道、山东生活信息广播、《农村大众》、泰安广播电视台教科频道、《沂蒙晚报》、《德州晚报》等9家媒体单位分管领导、广告部门负责人计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