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屏障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17-6-15 阅读:411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建立科学长效一体化发展之路,日前,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签署《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共同构筑“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屏障,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

  据了解,该协议是在“京津冀”一体化加快发展,凸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与合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背景下出台的,体现了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对于做好“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协同监管工作的主动担当精神。该机制建设协议包括《“通武廊”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议事协调制度(试行)》《“通武廊”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信息通报制度(试行)》以及《“通武廊”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应急执法协作实施方案(试行)》三项机制,从组织领导、信息共享、执法监管三个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规划与规范,展现出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协同监管工作的决心和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信心。

  规范监管议事,提高联动效率。成立“通武廊”食品药品安全联动协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点工作,解决“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中的食药监管遇到的问题,并形成决议,按照信息公开原则,通过有关会议或网络公示等形式加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地相关单位、部门依据职责,研究食品药品联动协作的具体措施,并负责推进与落实。同时,协作小组将按照“会前充分准备,会间集中讨论,会后督办落实”的要求加以督办,确保决定落到实处。通过规范“通武廊”三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议事协调,将有效增强联动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联动监管工作效率,为联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执法精准。在联动监管中,三地按照准确、及时、全面、保密原则,开展信息通报,并设立信息联络员,加强相互之间沟通联系,探讨信息共享事宜。信息通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信息,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或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涉嫌犯罪的线索,涉及监管对象的信用信息等,并落实第一时间通报制度,各地发现需要通报的安全信息后,必须及时通报相关地域,确保互通共享。对重要信息核实会商,以防出现偏差,各地按照本地信息公示制度对通报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举将加强信息共享、畅通沟通渠道,极大地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归集、流转、研判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监管提供可靠依据。

  强化合力共治,提高监管水平。“通武廊”三地成立跨区域执法协作领导小组,统筹、协商安排跨区域协作执法工作,下设通州、武清、廊坊三个工作组,各自根据自身情况设立常态化应急协作执法队伍,作为飞行检查、案件查办、应急处置三项主要工作的跨区域协作骨干力量,并服从统一安排调度,严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跨区域执法协作在充分发挥各地食品药品执法效力的基础上,依托区域执法协作组这一互助平台,按照定期会晤、飞行检查、联合办案、应急联动的运行机制,加强三地互相交流、互相帮助,实现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同时,为确保做好跨区域协作执法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每年还将开展一次以实战演练、联合培训、桌面推演等方式进行的跨区域应急演练,以提高三地执法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水平,探索实现三地应急预案的无缝对接,增强三地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